建立三级奖励文化产业发展制度
政协委员黄湘詅建议,陕西可建立三级奖励文化产业发展的制度,以严谨的制度化规范,提升陕西的文化自信。
针对“初级”文化相关产业、观光产业,例如在第一线实体经营的小规模制造业、贩卖业、餐饮业、旅馆业、交通业;以及在陕西省注册的网络商务业者,制定奖励投资文化产业规章。辅导、检查其达到一定的模范标准,就给予减免税的奖励,也可以给予创业贷款,扶助中小型公司、行号。将在第一线服务观光客的列入评比,定期表扬。对于不良或不规范的经营者,经辅导无效后,可以考虑终止其营利事业资格。
针对“中级”文化产业、观光产业,例如在陕西省经营多年的老字号文化产业,制定相关促进文化产业升级奖励规章,特别辅导这些老字号企业商贩,推出一家一故事。并且特别注重辅导其将产业升级,主要是更广泛的网络优化工程、电子商务发展都由政府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促进其升级,逐步与国际完全接轨,使这些老字号、已有一定规模的产业能够更多的展现陕西省的文化魅力。
针对“育成级”的文化创意产业,例如新型文化创意产品的研发、文化创意空间的调研与战略规划,或者新品项的文化创意表演,都给予一定的融资免息贷款,或者补助款,以扶持这些新品项产业。这些新兴文创产业如果通过一定的市场考验,其所获利部分,政府仅需其回馈少部分,大部分还是留给开发研究的经营团队。
将西安打造成全国文化产业新高地
作为陕西省省会,西安聚集了全省2/3以上文化产业经营单位。西安文化产业已成为陕西文化产业的主力军和排头兵。“十二五”期间,西安文化产业快速发展、逐年增长,支柱产业作用日益显现。
但与其他副省级城市对比,西安文化产业发展还存在着结构不优、规模不大、基础不强等问题。政协委员吴逸伦认为,西安文化产业发展在结构上,传统业态多,新兴高端业态少;在分类上,服务业多,制造创意研发类比较少;在规模数量上,企业个数多,规模比较小;在效益上,社会效益多、经济效益少。
对此,吴逸伦提出建议,省委省政府在政策、项目、资金、体制机制等方面给予更多倾斜和扶持,进一步发挥西安在全省文化产业发展中的核心作用和引领作用,将西安打造成为全国文化产业的新高地。比如强化对西安文化产业的项目支持。全省在安排重大文化建设、文化产业项目时,充分考虑西安的区位、产业、配套等优势,优先向西安倾斜、优先在西安落地。支持西安参与国家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级文化产业项目在西安落户。 比如省、市联合建立由宣传、发改、文化、新闻广电、财政、工信、科技、旅游、工商、统计、商务、文物、建设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信息,调研分析,完善政策,统筹协调加快西安文化产业发展。
文化古镇建设 应防止“千镇一面”
大众旅游时代让文化古镇旅游越来越受到群众的青睐,但不少古镇在发展与竞争中陷入了“复制+粘贴”的同质化窠臼之中。
走进这些古镇古街,无一例外都是石板路加小木屋、砖房加小青瓦。同样的帽子、同样的手链,在丽江古城见过,在大雁塔周边见过,在袁家村见过,在周至水街见过。千人一面的古镇样貌,复制粘贴的运作模式,让古镇旅游成为“一次性消费”。
省台盟经过实地调研,发现不少古镇建设存在同质化严重、配套设施不完善、缺乏文化内涵等问题。建筑格局现代化、餐饮品种他乡化、管理服务经济化、观光游览速食化,导致古镇不“古”,显现出现代气息浓厚的尴尬局面。
为此,省台盟建议,在文化古镇建设中,必须坚持规划先行,注重保护祖先留下的千姿百态、充满独特历史美感、传统民族文化风格的建筑文化。坚持“一镇一策”“一镇一模”的原则,加强整体设计,完善规划,科学定位,实行差异发展、错位发展,彰显地域特色,保存当地历史文化记忆,防止“千镇一面”。
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完善产业链设计。一方面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多渠道投资机制,突破单一财政投入的困难局面,发挥财政资金投入的乘数效应,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民资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格局,确保配套设施建设有充足的资金。另一方面要把农业、手工业乡村特色与古镇旅游发展结合起来,对基础设施环境进行改造,给现代都市居民提供多元化的产品和体验,带动古镇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还要加强对独特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维护文化古镇的多样性。在文化古镇建设中,要强化“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生活延续性”的保护原则,培育独特文化风情,充分发掘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底蕴和人文价值,可以组织专家学者、民俗顾问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对当地文化资源特别是历史遗迹、民俗文化、人文景观、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进行全面梳理,发掘历史典故和历史文化资源,维护文化脉络,并将其转化为可供物质消费或精神消费的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从而形成具有本土内涵的特色旅游,提升文化旅游古镇的吸引力和整体竞争力。(本组稿件由记者 朱雪娇 张端 实习生 王潇 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