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组织落实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我省在新时期的重大历史使命,全省上下必须统一思想,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统筹谋划,系统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地区为成员单位的全省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创新发展的全局性工作,加强对创新驱动发展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和审议。建立省、市(州)科技创新工作联动机制,强化各市(州)政府科技管理职能,指导和推动区域科技创新与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促进创新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分工协作推进,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各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定位和任务分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对政策制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统筹协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制定分工落实方案,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强化责任,研究提出具体政策措施,细化分解任务,明确阶段工作目标,加大落实力度,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完善考评机制,明确工作责任主体。建立和完善以创新发展为导向的考核机制,加强对各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直部门的督导评估,把创新驱动发展政策落实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健全科技创新指数、科技进步贡献率、科技投入产出等统计监测体系及考评认定制度,建立定期监测评估和滚动调整机制。
(四)加强舆论宣传,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强化舆论引导,加大对创新文化、创新人才、创新主体、创新成果的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新经验、新进展、新成效,营造全社会崇尚科学、尊重创新的文化氛围和价值理念,调动全社会参与创新的积极性,让创新驱动发展成为全社会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