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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因素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关键词:宗教 一带一路 建设 不可忽视  来源:中国民族报  时间:2017-11-02

——第二届“一带一路背景下的宗教与中国周边外交”学术研讨会综述


  中国丝路文化网消息:10月28日,第二届“一带一路背景下的宗教与中国周边外交”学术研讨会在上海复旦大学召开,专家学者围绕“宗教与中国周边安全的新态势”“发挥宗教在周边人文交流中的积极作用”“宗教、认同与国家治理”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复旦大学中国与周边国家关系中心主任石源华和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主任徐以骅在致辞中均指出,宗教因素在中国与周边国家关系、“一带一路”建设中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性。国内不同领域、不同学科的交流对话,有助于推进这一领域的研究,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坚实的学理和智力支持。


  宗教与中国周边安全的新态势


  兰州大学中亚研究所所长杨恕在简述中国周边国家宗教情况的基础上指出,对中国和“一带一路”安全威胁最大的是宗教极端主义,主要涉及东南亚、南亚和中亚三个地区。他建议,我国的应对原则应当:一是不要将周边国家的宗教问题特殊化和泛化。虽然周边国家的宗教形势较为复杂,但它们不是因为“一带一路”的提出而产生,更不是直接针对“一带一路”。二是尽量避免介入一国宗教争端。整体来看,绝大部分宗教问题都是一国内政问题或国家间冲突问题。三是秉持“可合作安全”的理念。这有助于为我国在与谁合作、在什么问题合作等问题上提供思路,从而使我国在国际安全合作上更具针对性和目的性。


  清华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副院长赵可金指出,从国家治理的角度看,宗教安全的核心是政治安全。在“一带一路”建设的“五通”中,民心相通最基础和持久,也最为困难,宗教问题则是民心相通的中心问题。中国的公共外交应致力于国际公共产品,为解决“一带一路”民心相通和周边国家宗教问题提供治本之策。


  中国中东学会副会长、上海社科院上合组织研究中心主任潘光详细梳理了当前在中国周边的主要宗教极端组织,并指出极端组织正从中东等战略地区回流,通过中哈、中吉、中塔、中阿、中巴边界进入我国新疆,可能使当地“三股势力”进一步加强。这些极端组织也可能对中国在中亚、南亚、东南亚地区的人员和重大项目进行暴力威胁,从而破坏“一带一路”建设。他建议中国应当加强国际合作,遏制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祸水的冲击;加强自身反恐机制建设,尤其是“反恐法”和“去极端主义条例”的教育普及;想方设法分化瓦解“三股势力”的联盟;建设性介入国际文明论坛,构建自己的文明问题话语权。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研究员方金英指出,“一带一路”建设须穿越广大伊斯兰世界,面临着安全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和社会风险,在不同地区都有体现。她建议加强与伊斯兰国家的民心相通研究,学会与当地社会打交道;开展“二轨”宗教公共外交,主动与伊斯兰世界的宗教学者对话交流。


  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研究员蔡翠红以“伊斯兰国”为例指出,网络技术手段不仅为极端主义宣传提供便利,还被用于募集资金、招募人员和制造恐怖氛围,线上和线下实现了更深和更广的结合。她建议从多方面结合加以应对。


  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副教授涂怡超系统介绍和评估了当前美国推进国际宗教自由的机制、行动与成效。她指出,200年来,美国宗教组织长期在中国周边、“一带一路”沿线众多国家进行传教、救援和发展活动,美国政府近20年来不断增进与中国周边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宗教组织和各类社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本世纪以来,周边一些国家为达成与美改善关系、增进合作或合作制约邻近大国,开始与美就宗教相关议题进行妥协,其未来动向及对华影响值得关注。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邹磊指出,随着“伊斯兰国”加速向东南亚和中国回流,中国与东盟加强反恐合作的共同意愿在提升,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面临不少困难。他建议在构建多层次安全合作框架、加强跨国反恐合作能力建设等方面加以改进。


  发挥宗教在周边国家人文交流中的积极作用


  国家宗教事务局《中国宗教》杂志社社长刘金光指出,东南亚是当今世界宗教分布种类最多、最复杂的地区,其呈现形态具有多变性、神秘性和混合性。宗教因素对东南亚区域发展的积极作用在于整合东南亚国家的意识形态;有助于维护地区国家主权、反对霸权主义;推进区域经济合作与交流。与此同时,宗教因素对地区发展的阻碍作用体现为民族宗教矛盾上升对地区安全稳定造成消极影响;民族宗教分裂主义导致一些国家政局动荡;民族宗教的多样性易于造成谈判进程中的分歧问题。基于大量的实务经验和案例介绍,他建议应充分认识和把握东南亚国家在宗教方面的特点与发展趋势,认清东南亚宗教在区域发展中的正反作用,以更有助于我国在这一地区的外交战略实施。


  上海社科院宗教所所长晏可佳以道教城隍庙为例,介绍了上海宗教界对外交往的现状,分析了目前制约我国宗教“走出去”的若干问题。他建议,政府部门应加强宗教界对外交流的顶层设计,引导和提升宗教界外交主体意识。


  云南省社科院宗教所所长萧霁虹聚焦“崇圣论坛”和“南传佛教高峰论坛”,分析了全球化背景下云南省与周边国家开展宗教人文交流的成效与经验。她建议,未来应进一步发挥佛教国际论坛在公共外交中的作用,实现宗教与国家总体外交的良性互动;完善佛教文化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机制建设,搭建高层次长效平台;制定云南开展国际宗教文化交流的总体规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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