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丝路文化网消息:PPP模式已经在中国基础设施领域探索实施,如今这一模式将沿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落地生根”。
普华永道年初曾发布研究报告显示,2016年在“一带一路”沿线66个国家的核心基建项目及交易总额超过4930亿美元,涉及公用事业、交通、电信、社会、建设、能源和环境等七大行业。其中,中国占投资总金额的三分之一。
可见,“一带一路”沿线基建投资领域的蛋糕足够大。然而,由于在这些国家投资的风险也较大,尤其是政策风险,相应的交易成本也比较高。在“一带一路”沿线的65个国家中,大多为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在开放和发展过程中大多面临政治维稳、经济发展、社会转型和政策调整等诸多挑战。这些风险和挑战,正是目前中国企业想要“走出去”时面临的最大困难。
“一个国家的政治风险,其实和它的PPP机遇是有关联的。”9月28日,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首席专家王守清在第二届中国PPP论坛上表示,“如果什么风险都不愿承担,市场的机会都会错失。但是我们的投资是理性的冒风险,冒我们承受力之内的风险,我们有控制力的风险。”
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上到底应该如何最大限度的减少和规避风险?各方嘉宾在中国第二届PPP论坛上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选择有潜力的国家
约翰.霍普金斯大学高级研究教授AlanTrager利用PPP框架和所需技能对“一带一路”国家进行了比较分析,并在论坛上向大家介绍了“一带一路”国家的PPP发展潜力。
AlanTrager按照治理质量标准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划分为5个类别,其中“第一类”国家(占6%)支持并延续PPP发展的可能性最大,“第五类”国家(占14%)则可能性最小。在目前中国企业合作的“一带一路”国家中,前三类国家约占62%,这些国家达到了PPP持续发展所需要的最低治理质量标准。
AlanTrager建议中国企业多关注“第二类”和“第三类”国家。因为这些国家正在努力转型成为“知识型经济体”,它们需要拓展“21世纪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在预防医疗、治疗服务和环境保护等方面。虽然中国企业去这些国家投资会面临一定的风险,但同时也将获得更多的机遇。
2017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共同签署《“一带一路”PPP合作谅解备忘录》,意在与沿线国家在基础设施等领域加强合作,积极推广PPP模式,鼓励和帮助中国企业“走出去”。
国家发展改革委也会同13个部门和单位,共同建立了“一带一路”PPP工作机制,与沿线国家在基础设施等领域加强合作,积极推广PPP模式,推动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尽快落地。
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李朴民在论坛上表示,PPP模式秉持平等协商、长期合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理念,相信运用PPP模式必将对共建“一带一路”特别是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