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办理代表建议334件,在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健全环境资源司法制度等方面充分采纳代表意见,促进公正司法。
认真接受民主监督。办理政协提案110件,走访部分全国政协委员,配合全国政协和有关民主党派中央就司法改革等进行专题调研。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规定,规范执行行为。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开展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调研座谈、列席审委会等活动96次。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及时发布司法信息,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畅通民意沟通渠道。
2016年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攻坚之年。各级法院坚决落实党中央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蹄疾步稳推进司法改革。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搭建司法大数据管理服务等平台,以信息化重塑审判执行流程,实现在线实时管理、实时统计,更好地服务法官办案、服务群众诉讼、服务司法决策,促进提升审判质量效率。
一是完成巡回法庭总体布局,进一步实现最高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在南京、郑州、重庆、西安新设4个巡回法庭并于去年底正式办公,被群众称为“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巡回法庭设立两年来共受理案件4721件,审结4573件。最高人民法院本部与巡回法庭通过信息技术实现同一平台办案、同步在线管理,统一裁判尺度。
二是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进一步解决立案难问题。加大改革督察力度,坚决制止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另设条件限制立案做法,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简化立案程序,全国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5%。
三是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出台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意见,建立2338个专门诉调对接中心,419个法院开通在线调解平台,畅通纠纷解决渠道。各级法院以调解方式处理案件532.1万件。
四是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等基础性改革,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基本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全国法院产生入额法官11万名,85%以上的司法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激发法官工作积极性,上海、广东、海南法官人均办案数量同比分别增长21.9%、22.3%和34.8%。实行法官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设立法官惩戒委员会,强化错案责任追究。
五是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确保刑事案件质量。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意见,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疑罪从无等原则,充分发挥庭审的决定性作用。扩大量刑规范化范围,适用罪名达到23种,覆盖全国基层法院90%的刑事案件,规范刑罚裁量权。
六是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全国基层法院适用民商事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717.9万件,占一审民商事案件的66.7%。
七是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司法民主。全国22万名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306.3万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77.2%。
八是深化司法公开,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健全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完善审判流程公开,实现全国法院全覆盖、各类案件全覆盖,当事人可随时查询案件进展。加强庭审公开,最高人民法院自去年7月1日起所有公开开庭案件都上网直播,各级法院直播庭审62.5万次,观看量达到20.7亿人次。截至今年2月底,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超过2680万份,访问量突破62亿人次,覆盖21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全球最有影响的裁判文书网。在执行信息网公开信息4711万条。
九是创新司法便民措施,进一步解决群众诉讼不便问题。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针对当事人不同需求,及时提供咨询、立案、调解、接访、法律援助等个性化服务。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网上申诉和视频接访系统接待当事人3707人次。运用微博、微信、网站等信息平台,变当事人千方百计打听案情为法院及时主动告知。
十是推进执行改革,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取得实质进展。各级法院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共受理执行案件614.9万件,执结507.9万件,同比分别上升31.6%和33.1%,执行到位金额1.5万亿元,同比上升54%。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完善执行权运行及内外部监督机制。首先向法院自身不规范执行“开刀”,建立全国四级法院统一的执行办案网络平台,实现在线全程监控,有效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推动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破解长期存在的“查人找物”难题。与10多个部门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存款、房屋、车辆、证券等主要财产形式“一网打尽”,执行法官足不出户即可依法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和相关信息,实现了执行模式的根本变革。会同国家发改委等40多个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在招标投标、融资信贷、市场准入、高消费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信用惩戒,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689万例,限制628万人次购买机票,限制229万人次乘坐高铁。依法惩治拒不执行裁判行为,司法拘留1.6万人,追究刑事责任2167人,让司法裁判真正成为惩治违法失信的利剑。
人民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不适应问题,有的法官服务大局意识不强,办案质量和效率不高,特别是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不足。二是在推进司法改革中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纪律执行不到位问题,有的法院在员额制改革中搞平均主义或论资排辈,有的院庭长放权以后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三是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短板,一些条件艰苦地区法院招人难、留人难问题突出,基层法院管理有待加强,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有的法官以案谋私、充当诉讼掮客、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时有发生,对司法权的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五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一些法院办案压力巨大,有的法官常年超负荷工作,身心状况堪忧。六是法官权益保障工作还不到位,执法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2017年,人民法院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切实加强和改进审判执行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暴力恐怖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严惩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持对腐败犯罪惩治力度不减,做好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增强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感。
二是坚持司法为民,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依法审理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案件,及时审理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妥善审理涉及金融扶贫、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等案件,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确保如期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
三是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继续推进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和单独职务序列、法官职业保障、人财物省级统管等改革,激发改革内生动力。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统一证据标准,提高证人出庭率和律师辩护率,更好地发挥庭审作用。完善巡回法庭建设。统筹推进跨行政区划法院设置、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人民陪审员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改革。
四是加快建设智慧法院,努力提供更多优质司法服务。依托全国法院“一张网”,强化信息平台应用,推进电子卷宗录入、庭审语音识别、审判智能服务等科技系统与办公办案平台融合,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促进公正司法。强化律师服务平台应用,更好地保障律师依法执业。
五是坚持从严治院,夯实基层基础,建设过硬队伍。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扎实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增强法官履职能力。强化对下监督指导,提升基层司法水平。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惩处队伍中滥用职权、贪赃枉法、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正廉洁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