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带一路网消息:这会是王贵国忙碌的一年的开始。今年,王贵国希望把为中国新时代丝绸之路倡议建设一个现代法律框架的构想变成现实。
王贵国是香港“一带一路国际研究院”院长,兼任北京、杭州和美国新奥尔良州高校的国际法教授。他在2016年10月份出版了一本专著,内容是关于中国倡导和引领的新丝绸之路倡议的争端解决机制。
王贵国称,今年年初,随着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下命美国退出由12个国家参与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中国更加迫切需要同其它国家合作,建立起自己的自由贸易体制和相关的法律机制。他说:“事实上,如何建立起一个公平、全面和可行的国际贸易和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是各国政府和法律专家面临的共同任务。”
他表示,美国或其他国家在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去留都不会影响到这一需要。”全球化不会停下脚步。”王贵国说道,并表示,能经常在欧洲的司法会议听到国际争端解决和国际争端法庭等构想。
自2013年习近平主席提出了“一带一路”倡议以来,中国与世界上40多个国签署了合作协议。“一带一路”倡议覆盖了全球60%的人口,占全球GDP的三分之一(约21万亿美元)。在过去的十年里,“一带一路”所涵盖的区域是全球增长最快的。
王贵国表示,由于各国法律体系和实践的不同,与“一带一路”相关的协议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引起许多贸易和跨境投资管理方面的问题。
去年,正值他的著作《“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出版之际,在来自不同国家的40位法律专家的帮助下,王贵国的研究院在香港举办了一场论坛。一位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官员在论坛上发言,宣布中央政府支持香港成为地区争端解决中心。
王贵国认为,如今已失效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虽然的确包含解决投资者和东道国政府之间争端的条文,不过,作为一个争端解决模式,并“不如其所宣称的那般完善”。他表示,世界上现有的争端解决机制都不够完善。最重要的是,它们在对跨境投资的争端和裁决的上诉、补偿、调解和和解方面都有欠缺。它们在诸如网上法庭之类的事件上缺乏效率和对数字技术的适应能力。
王贵国强调,现在有了新的“一带一路”倡议,中国应当与合作伙伴携手共建一个争端解决机制,在实践中更好地结合普通法的基础和一些“东方价值观”,尤其是有关争端调解和和解的价值观。同时,中国和“一带一路”倡议的合作伙伴也将采纳世界上其他争端解决方案的有益经验。
王贵国称,他希望看到各国努力建立起一个全面而统一的仲裁机制。该机制应当和大多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熟悉的民法系统良好协作。“投资争端与贸易争端不同,贸易争端可以在世界贸易组织(WTO)的统一机制下解决,而投资争端即使是在相似的案件中,也可能是由不同的法庭来处理。”王贵国说道。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是1965年《华盛顿公约》的产物。该公约旨在处理国家与其他国家国民,尤其是与其他国家的企业家之间的争端。不过,它并没有上诉制度。“发展中国家需要一个上诉法庭,以保证裁决的公正性。”他说。(记者 Wang Q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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