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带一路网消息:蒙古族长调民歌是一种具有鲜明游牧文化和地域 文化特征的独特演唱形式,它 以草原人特有的语言述说着蒙古民族对历史文化、人文习俗、道德、哲学 和艺术的感悟。蒙古族长调 艺术大师拉苏荣介绍,在蒙古语中,长调称“乌日图道”,意即长歌,是相对短歌而言,除指曲调悠长外,还 有历史久远之意。据考证,在蒙古族形成时期长调民歌就已存在,距今已有上千年的历史。
长调是蒙古语“乌日汀哆”的意译。“乌日汀”为“长久”、“永恒”之意,“哆”为“歌”之意。在相关著作和论文中,也将其直译为“长歌”、“长调歌”或“草原牧歌”等。“蒙古族长调民歌”是蒙古族民歌的一种形式,蒙古族民歌分为长调和短调。在蒙古族形成时期,长调民歌就已存在,字少腔长是其一大特点。根据蒙古族音乐文化的历史渊源和音乐形态的现状,长调可界定为由北方草原游牧民族在畜牧业生产劳动中创造的,在野外放牧和传统节庆时演唱的一种民歌,一般为上、下各两句歌词,演唱者根据生活积累和对自然的感悟来发挥,演唱的节律各不相同;长调歌词绝大多数内容是描写草原、骏马、骆驼、牛羊、蓝天、白云、江河、和湖泊。
长调旋律悠长舒缓、意境开阔、声多词少、气息绵长,旋律极富装饰性(如前倚音、后倚音、滑音、回音等),尤以“诺古拉”(蒙古语音译,波折音或装饰音)演唱方式所形成的华彩唱法最具特色。
同时,蒙古族长调民歌也是一种跨境分布的文化,中国的内蒙古自治区和蒙古国是蒙古族 长调民歌最主要的文化分布区。中蒙两国联合申遗的成功,足以显现蒙古族长调民歌作为一种文化遗产其不可估量的艺术性及世界性的价值。
2005年11月25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总部宣布了第三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中国申报的“中国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和中国、蒙古国联合申报的“蒙古族长调民歌”荣列榜中。“蒙古族长调民歌”是中国第一次与外国联合,就同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的项目。在蒙古族形成时期,长调民歌就已存在。蒙古族长调民歌与草原、与蒙古民族游牧生活方式息息相关,承载着蒙古民族的历史,是蒙古民族生产生活和精神性格的标志性展示。蒙古族长调民歌也是一种跨境分布的文化。中国的内蒙古自治区和蒙古国是蒙古族长调民歌最主要的文化分布区。
蒙古族长调蒙古语称“乌日图道”,意即长歌,它的特点为字少腔长、高亢悠远、舒缓自由,宜于叙事,又长于抒情;歌词一般为上、下各两句,内容绝大多数是描写草原、骏马、骆驼、牛羊、蓝天、白云、江河 、湖泊等。蒙古族长调以鲜明的游牧文化特征和独特的演唱形式讲述着蒙古民族对历史文化、人文习俗、道德、哲学和艺术的感悟,所以被称为“草原音乐活化石”。
中国和蒙古国共同将“蒙古族长调民歌”成功申报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在未来的10年里,两国将在蒙古族长调民歌保护方面进行合作,共同协调采取保护措施,把保护工作做得更好。尽管中国和蒙古国根据本国实际,对其进行了力所能及的保护,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长调民歌整体衰微的趋势并没有得到根本的遏制。对长调民歌所采取的局部、分割或零散的保护方式远远不能应对所面临的各种挑战与冲击。中国方面提出了与蒙古国联合,共同将蒙古族长调民歌申报“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蒙古国政府积极回应了中国方面的建议。中蒙两国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就联合申报事宜,进行了多次不同层次的沟通、协商、考察以及联合文本的制作等一系列工作,终于在联合国规定的时间里,完成了繁重而紧张的申报工作。孙家正表示,今后两国将在蒙古族长调民歌的田野调查、研究、保护方法、保护措施等方面, 进行密切和有效的联合行动。
2006年5月,蒙古族长调民歌入选中国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07年10月24日,我国的首颗绕月卫星“嫦娥一号”搭载了三十余首歌曲奔赴太空,其中一首就是蒙古族长调民歌《富饶辽阔的阿拉善》。
早在一千多年前,蒙古族的祖先走出额尔古纳河两岸山林地带向蒙古高原迁徙,生产方式也随之从狩猎业转变为畜牧业,长调这一新的民歌形式便产生、发展了起来。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它逐渐取代结构方整的狩猎歌曲,占据了蒙古民歌的主导地位,最终形成了蒙古族音乐的典型风格,并对蒙古族音乐的其他形式均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可以说,长调集中体现了蒙古游牧文化的特色与特征,并与蒙古民族的语言、文学、历史、宗教、心理
、世界观、生态观、人生观、风俗习惯等紧密联系在一起,贯穿于蒙古民族的全部历史和社会生活中。长调的基本题材包括牧歌、思乡曲、赞歌、婚礼歌和宴歌(也称酒歌)等。
蒙古长调属于蒙古族的音乐,而蒙古族音乐大至可分为三个历史发展时期,即山林狩猎音乐文化时期、草原游牧音乐文化时期、亦农亦牧音乐文化时期。
在狩猎音乐文化时期,其音乐风格以短调为代表,民歌具有结构短小、音调简洁、节奏明了、词多腔少等特点。整体音乐风格具有叙述性与歌舞性,抒情性较弱,这也是原始时期人类音乐艺术的共同特征。从现有资料可以看到,一些明显带有这一时期音乐文化特征的蒙古族民歌,至今仍在民间流传,如《追猎斗智歌》、《白海青舞》。
伴随着狩猎生产方式向游牧生产方式的转变,第二个时期的音乐风格也发生了从短调民歌向长调民歌风格上的演变,形成了蒙古族音乐史上的草原游牧音乐文化时期。从音乐形态学角度上看,此时期既保留发展了狩猎时期的短调音乐风格,又逐步创新形成了长调音乐风格。就长调民歌本身而言,此时期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由简至繁、由低至高的继承发展过程。因此,从公元7世纪至公元17世纪的千年历史中,蒙古族民歌发展的总趋势可概括为:以短调民歌为基础,以长调民歌为创新,长调民歌逐渐占主导地位的时期,也是蒙古族整体音乐文化风格形成的重要历史时期。
大约自公元18世纪(清朝中后期)起,随着历史变革及发展,北方草原与中原内地的联系进一步增强,各民族间的融合交流步伐加快。中原地区以农业为主的生产方式也渗透到部分北方草原,文化交流更为频繁。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短调叙事歌、长篇说唱歌曲等又得到了新的发展,形成了蒙古族亦农亦牧音乐文化时期。这一时期的音乐风格特征可概括为:短调民歌重获新生快速发展,长调民歌保持特色更加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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