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原则上每个地市级区域至少设置1所市办中医类医院,每个县级区域设置1所县办中医类医院。进一步扶持区域中医药服务中心基础建设,重点加强省中医院和海口市、三亚市、琼海市、儋州市、五指山市、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6所市县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加强临床协同研究用房、重点专科用房、中医医疗技术中心、经典病房、中药制剂室等方面建设和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满足中医药传承创新需要,打造中医药继承和传承创新的平台,构建省内东、南、西、北、中区域中医药服务中心。到2020年,所有公立县级中医医疗机构依据《中医医院建设标准》,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改扩建业务用房,改善就医环境,完成达标建设。遴选5-10所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实施综合医院示范性中医科中药房建设项目。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引导社会资本举办肛肠、骨伤、妇科、儿科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传统中医诊所。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开办中医坐堂医诊所,作为公立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积极探索中医执业医师区域注册等多点执业的方法和形式。(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市县政府)
(二)提升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海南省人民政府进一步促进海南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合作协议》,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支持下,开展全国知名医院对口支援工作,邀请国内知名中医药专家进驻我省重点中医医院进行讲学、查房和技术指导,新建10-15个省级中医药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优化诊疗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开展科学研究,发挥技术辐射作用。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建设1个以上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建立由国家、区域和基层中医专科专病诊疗中心三个层次构成的中医专科专病防治体系。深入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国医馆),规范中医诊疗设备配备。到2020年,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70%的乡镇卫生院建设“基层国医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中医类医生、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市县政府)
(三)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推动建设省“治未病”中心,在所有公立综合医院及有条件的妇幼保健院设立“治未病”中心,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开展中医健康体检,提供规范的中医健康干预服务。加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人员、技术、服务、产品等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建立健康管理组织与中医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合作机制,在社区开展试点,形成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家庭、个人多种形式的协调互动。探索集中设置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打造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的中医药服务区域,并推动从注重疾病治疗转向同时注重健康维护、发展“治未病”和康复等多元化服务。探索发掘黎族医药养生文化和产品。建立健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体系运行机制、投入机制、价格政策等。遴选建设10-12个全省示范性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建设中医药(民族医药)健康服务产业化推进县。(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市县政府)
(四)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促进中医药服务与旅游业相结合,创建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发挥资源优势,引入社会力量,打造以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为核心,融中药材种植、中医医疗服务、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为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鼓励社会资本在海口、三亚、保亭、陵水、万宁、乐东、儋州等一批适合度假疗养的城市建设一批以中医康养保健服务为重点的中医康养度假村,开展中医诊断、治疗、康复、养生等服务,成为面向旅居人群和国内外游客的康养中心。支持和鼓励景区、酒店、温泉旅游区和度假村吸引中医专业人员开办面向游客的中医康养服务项目。鼓励省内公立医院拓展服务项目,增设与休闲度假功能相结合的康养中心,发挥本省医疗资源的作用,更好地面向游客开展服务。鼓励旅行社策划包装医疗旅游组合产品,将中医药与观光、休闲、度假类产品结合,在国内外市场推广。将黎族医药文化作为黎族文化重要元素融入到健康旅游中。鼓励旅行社与各级中医院、中医康养中心及开设中医康复服务的酒店合作,共同开发中医药与旅游相结合的产品,打造海南医疗旅游新业态,塑造我省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标准建设,初步建立中医药健康旅游认证体系,加强市场监督,进一步优化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环境。(责任单位:省旅游委、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市县政府)
(五)大力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将中医药纳入我省“一带一路”建设规划,推进我省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实施。将中医药服务贸易试点作为全省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重点领域进行突破,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药机构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鼓励社会资本提供多样化服务模式,为境外消费者提供高端中医医疗保健服务。在我省扶持一批市场优势明显、具有发展前景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建设3-5家特色突出、能够发挥引领辐射作用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骨干企业(机构);实施中医药“一带一路”海外中心建设项目。扶持1-3家优秀的中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在境外合作设立中医药服务机构和销售网络,鼓励高端中医药人才来琼工作。开展医疗、培训、科研、保健、技术推广、产品营销和文化传播等中医药服务贸易业务,探索制定中医药服务贸易标准,努力将我省打造为全国综合实力强、国际影响力突出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区域。(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外事侨务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各市县政府)
(六)支持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各市县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残疾人康复中心、工伤康复中心、民政康复机构、特殊教育学校等机构,开展具有中医特色的社区康复服务。建立中医医院与社区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在社区康复机构推广适宜中医康复技术,提升社区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机构,设立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和疗养院(中心)。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特色康复医疗、训练指导、知识普及、护理、辅具服务。(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市县政府)
(七)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鼓励兴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实施中医医院老年病科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在各级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推动中医医院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开展合作,延伸提供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创新老年人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研究开发多元化多层次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包,发展养老服务新业态;培育中医药健康养老型人才,依托院校、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建立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加强老年家政护理人员中医药相关技能培训。(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市县政府)
(八)培育发展中医药文化。广泛传播中医药文化,建设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教育基地,依托现有公园、景点、酒店设施,引入中医药健康理念,建设融健康养生知识普及、养生保健体验、健康娱乐于一体的中医药文化主题园区。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建设,建设一批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委托第三方建立“海南中医药”微信公众号等公共传媒平台。通过中医药科普宣传周、主题文化节、知识技能竞赛、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等多种形式,提高公众中医药养生保健素养。开展省级名中医药专家评选活动,对有突出贡献的专家进行奖励。推广太极拳、五禽戏、易筋经、八段锦等中医传统运动,开展群众性中医养生保健活动。建设中医药文化科普队伍,深入研究、挖掘、创作中医药文化艺术作品,开展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传播。(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旅游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市县政府)
(九)积极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支撑产业发展。支持相关健康产品研发、制造和应用。加强中医诊疗设备、中医健身产品、中药、保健食品研发。重点研发中医健康识别系统、智能中医体检系统、经络健康辨识仪等中医健康辨识、干预设备;探索发展用于中医诊疗的便携式健康数据采集设备,与物联网、移动互联网融合,发展自动化、智能化的中医药健康信息服务。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依托,建设一批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研发创新平台,促进产品的研发及转化。支持研发机构与生产、制造和流通、中药材、中成药和保健食品企业之间进行上下游整合,构建完整的中医药产业链。大力发展第三方服务。扶持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评估及相应的咨询服务机构,开展质量检测、服务认证、健康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支持中医药技术转移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电子商务在中医药产业中的运用,建立新型商业模式,通过电子商务结合互联网、物联网和移动终端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中医药产业线上、线下资源有效整合,促进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企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加快南药和民族医药开发利用。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建好国家中药种质资源库、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省中药资源动态监测和信息服务体系,提供中药资源和中药材市场动态监测信息。开展南药、黎族医药、海洋药资源的研究、保护和开发利用。充分发挥我省独特的热带气候资源,大力开展海外南药的引种栽培,加大本土南药的资源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加强南药黎药质量标准研究和制定。推进兴隆药用植物园建设,加强南药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建设种质资源库,提高道地药材选、育种水平。推动创新产品研发和引进,以创新引领产业拉动中药材市场需求。提高中药材生产组织化水平。立足中药饮片、香料传统产业,重点开展沉香、降香等名贵芳香南药开发,开展高端保健品、日化用品以及保健养生服务等产品研究,进行多用途产品开发,形成多元化的产业结构。扶持海南黎族医药的发掘与整理工作,在五指山、琼中、乐东等条件成熟的民族地区中医医院试点设置民族医药科,发掘、筛选和使用安全有效的黎族医药适宜技术。力争将黎族医药纳入国家民族医药管理体系。(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科技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农业厅、省民宗委、省林业厅、各市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