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传汉族最早的婚姻关系和婚礼仪式从伏羲氏制嫁娶、女娲立媒约开始。《通鉴外纪》载:“上古男女无别,太昊始设嫁娶,以俪皮为礼。”从此,俪皮就成了经典的婚礼聘礼之一。之后,除了“俪皮之礼”之外,还得“必告父母”;到了夏商,又出现了“亲迎于庭”“亲迎于堂”的仪节。周代是礼仪的集大成时代,彼时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礼仪,《仪礼》中有详细规制,整套仪式合为“六礼”。六礼婚制作从此为华夏传统婚礼的模板。
历史
最初的婚礼形式大约始于原始社会末期,从相传始于伏羲时代的
西安百余对新人参加汉式集体婚礼
西安百余对新人参加汉式集体婚礼
定婚“以俪皮(成对的鹿皮)为礼”逐渐演进,到夏商时的“亲迎于堂”,再到周代所具备的完整的“六礼”,已初步奠定汉族传统婚礼的基础。又经历代的发展,使各种各样的婚礼仪节更趋繁缛、热烈。
先秦时,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五种(加上正婚礼时的亲迎,即所谓的“六礼”),后代又逐渐演变出催妆、送妆、铺房等仪节。
汉平帝元始三年,刘歆等杂定婚礼,四辅公卿大夫传千朗史家属可行亲迎,次年立皇后亦纳采、卜吉。魏晋南北朝时,皇太子的婚礼都没有请迎,自东汉到东晋时很多时都不依六礼成婚。
唐代以后,皇太子开始请迎,而亲皇的婚礼都会依随六礼。
后来暨“问名”于“纳采”和“请期”于“纳成”;是故虽然概念上还是依六礼而行,实际上只有“纳采”“纳吉”“纳征”和“亲迎”四礼。而朱子家礼更将“纳吉”和“纳征”合为一礼,所以只有三礼。
元朝时,婚礼会加多议婚一礼。
明朝洪武元年时,定方以朱子家礼为标准制定婚礼。清朝时,据通礼记载,汉官自七品以上共有九礼,但都拼入了成妇成婿之礼,而古代的六礼亦只余下“议婚”“纳采”“纳币”“请期”与“请迎”五礼。其他士、庶人结婚都比较简单,而民间的婚礼一般都会依朱子家法进行。
流程
三个阶段
1、婚前礼,即“订婚”、“纳采”;
2、正婚礼,即“结婚”或“成婚”的礼仪,古亦称作“昏礼”,就是日暮行礼、夫妻结合的意思;
3、婚后礼,是“成妻”“成妇”或“成婿”之礼,这表示了男女结婚后的扮演的角色。
在汉族传统的结婚习俗里,婚前礼和正婚礼是主要程序,这些程序都是源自周公的六礼。[1]
基本过程
包括南方出门前祭祖、迎亲车队出发、燃炮、女方一男童侍持茶盘等待新郎、新娘闺密讨喜、新娘拜别、新娘出门、新娘上礼车掷扇、燃炮、新娘摸橘子、男方长辈牵新娘、喜宴、送客、闹洞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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