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一带一路”商事调解“中国方案”
中国一带一路网消息:“一带一路”建设是党中央主动应对全球形势深刻变化、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其实施涉及与众多沿线国家的各项经济合作,如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投资、商业贸易等,如何构建一套行之有效、普遍接受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开展“一带一路”建设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通过吸收传统调解文化、借鉴现代调解经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商事调解机制,作为现行机制的有力补充和完善,有利于提升我国在国际社会的竞争力和公信力,形成国际商事调解的“中国方案”,将有效解决“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商事纠纷,从而保障其有效实施和顺利推进。加快发展国际商事调解,首要推动国际商事调解立法。主要包括两个层面,国内立法和制定区际商事调解示范法。目前,中国商事调解立法较为零散,尚无专门法律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掣肘了商事调解的发展。因此,及时总结各地商事调解的成功经验,推动国家层面的立法进程,是发展国际商事调解的基本前提;从长远来看,有必要通过沿线各国的协商谈判制定统一适用的区际商事调解示范法,以规范商事调解程序,明确商事调解效力。(刘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