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网消息:上海合作组织自成立以来,历经14年发展,以安全、经贸、人文三大支柱为基础,建立了有效的合作机制。经过成员国的共同努力,在2003-2013年10年间,各国人均GDP分别增长了4-7倍,彼此成为主要贸易伙伴,各国人民共享区域经济合作成果。该组织的凝聚力不断提升,在全球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已成为新兴经济体合作的典范。
目前,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进入新阶段。受全球经济持续低迷的影响以及恐怖主义安全的威胁,各国经济发展面临较大压力,迫切需要寻求新的发展动力。中方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国际经济合作倡议为此提供了一个新契机。在这次会晤上,总理们重申支持中方关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倡议,认为该倡议契合上合组织发展目标。目前各国都在积极将本国发展规划与中方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对接,如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与哈萨克斯坦的“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对接,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等等。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第十四次会晤恰逢对接由共商转向共建的关键时刻,意义非凡。这次总理会晤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关于区域经济合作的声明》,为进一步深化合作指出了新方向与发展路径。
一、基础设施建设和产能投资成为优先合作领域。实施多方感兴趣、可提高互联互通能力和发挥过境运输潜力的共同基础设施项目,发展高铁等铁路运输,采用先进和创新的交通技术,建立多式物流中心。建立国际运输走廊。
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在成员国建立产业园区或经济合作区,共同利用先进技术,创造新的就业岗位。
二、提升区域贸易发展水平。优化贸易结构,实现贸易结构多元化,提升货物和服务贸易规模与质量,加强电子商务合作。加强信息技术、医疗、教育服务、电子商务、能源利用效率等高技术领域和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构建紧密的贸易投资和科研联系,有效保障知识产权。
三、深化金融合作。通过建立项目融资保障机制推动金融合作,共同防范和应对区域性金融风险,开展本币互换,保障金融市场稳定,发挥金融投资机制作用,为上合组织地区经济项目合作提供融资支持。
四、大力推进区域贸易投资便利化,建立良好的投资环境。加快2014年9月12日在杜尚别签署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生效,并起草关于在国际道路运输过程中实施签证、边防、海关、交通、动植物检验检疫等领域便利化的单独协定草案。采取切实措施落实2015年5月15日在乌法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交通部长第七次会议框架下达成的共识。积极落实《2016-2021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海关合作计划》,推动区域内海关程序的便利化。
着眼于未来,上海合作组织的成员国、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国基本都在“一带一路”沿线经济带上,占“一带一路”国家总数的30%左右,人口和经济总量分别占“一带一路”的70%左右。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以丝绸之路经济带提供的契机推动区域经济合作将使上海合作组织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合作典范。(刘华芹,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海外网特约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