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丝路文化网消息:8月15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和《江西省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实施方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制定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涉外商事审判职能作用为江西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记者查询看到,《意见》共18条,从司法管辖、国际仲裁、涉外送达、工作机制、示范平台建设、延伸审判服务等多个方面对江西涉外商事审判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
《意见》提出,要不断创新司法服务的方式和载体,充分利用“互联网+”方便“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当事人参加诉讼,对于在国外工作、生活不便回国参与诉讼的,依法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通过远程视频开庭等方式,减轻当事人诉累。
《意见》指出,要在南昌、九江、赣州等重点城市建设“一带一路”司法保障和服务示范平台。《意见》要求,要拓宽服务领域,延伸审判职能,帮助江西企业有效防控在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贸易中的法律风险。(记者 古豪莉 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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