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带一路网消息:日前,由中国行为法学会主办的“一带一路”的法律服务学术研讨会暨中国行为法学会第五届六次常务理事会在北京召开。此次活动旨在推动加强“一带一路”建设的法治保障,推进“一带一路”的法律服务研究。
来自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公检法司等部门的专家学者近200人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围绕“一带一路”的法律文化研究、法律保障机制研究、法律服务研究、诉讼机制研究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研究等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认为,加强法律文化交流合作,推动“一带一路”法治文明融合共通,要准确把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法律文化类型;要充分理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文化多样性、复杂性、共通性的特点;通过坚持和谐包容、交融互鉴、共享共赢,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下的法律服务、合作和交流。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表示,中国在矛盾纠纷解决过程中,特别是在司法机制构建与完善中要发挥有效作用。要实现这一点,就要有国际视野,有大国气度,在纠纷解决机制建构中,要坚持积极倡导、广泛开放,充分体现沿线各国的参与度和话语权,支持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同时,不断加强自身的司法公信力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司法部研究室原主任王公义认为,“一带一路”沿线涉及到的几十个国家,由于法律制度、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差异,在经济、文化交往等活动中必然会产生各种纠纷,而传统的司法程序通过诉讼解决纠纷,效果不一定十分明显,要大力推进民间调解、法院庭外调解、行政调解以及群体调解等多元化调解纠纷解决方式。这样不仅效益更高,而且更利于矛盾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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