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
历史沿革
关键词:历史 沿革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0-04-15

  武汉地区考古发现的历史可以上溯到距今8000年—6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早、中期,其考古发现有东湖放鹰台遗址的含有稻壳的红烧土、石斧、石锛以及鱼叉。市郊黄陂境内的张西湾古城遗址为4300年前古人类生活的重要遗存。盘龙城遗址是距今约3500年前的商朝方国宫城。春秋战国时期,武汉属楚国管辖。


  武汉地方建制始于西汉,为江夏郡沙羡县地。东汉末年,在今汉阳先后兴建却月城和鲁山城,在今武昌蛇山兴建夏口城。时荆州牧刘表派黄祖为江夏太守,将郡治设在位于今汉阳龟山的“却月城”中,“却月城”遂成为武汉市区内已知的最早城堡。吴黄武二年(223年),东吴孙权在武昌蛇山修筑夏口城,同时在城内的黄鹄矶上修筑瞭望塔,取名黄鹤楼。南朝时,夏口扩建为郢州,成为郢州的治所。


  隋朝置江夏县和汉阳县,分别以武昌、汉阳为治所。唐时江夏(武昌)和汉阳分别升为鄂州和沔州的州治,成为长江沿岸的商业重镇。江城之称亦始于隋唐。唐朝诗人李白曾在此写下“黄鹤楼中吹玉笛,江城五月落梅花”,因此武汉自古又称江城。此后经宋以迄明、清,均为历代州府治所。


  两宋时武昌属鄂州,汉阳、汉口属汉阳军。南宋抗金将领岳飞驻防鄂州(今武昌)八年,在此兴师北伐。元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年),武昌成为湖广行省的省治,这是武汉第一次成为一级行政单位(相当于现代的省一级)的治所。


  明代,朱元璋第六子朱桢被分封到武昌做楚王。由于成化年间汉水改道从龟山以北汇入长江,到嘉靖年间在汉水新河道北岸(凹岸)形成新兴的汉口镇,奠定了武汉三镇的地理基础。明末清初,汉口与北京、苏州、佛山并称“天下四聚”,又与朱仙镇、景德镇、佛山镇同称天下“四大名镇”,成为“楚中第一繁盛处”,为全国性水陆交通枢纽,享有“九省通衢”的美誉。 


  清咸丰八年(1858年),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不平等条约《天津条约》,汉口被辟为对外通商口岸。咸丰十一年(1861年)3月,汉口正式开埠。老汉口镇的下游沿长江先后开辟了汉口英租界、汉口德租界、汉口俄租界、汉口法租界和汉口日租界五国租界,这些租界独立于中国政府管辖之外,在界内分别设置工部局、巡捕房、领事法院(庭)等迥异于中国政治体制的管理机构。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分汉水以北地置夏口厅,治所即今汉口。至此,汉口与汉阳城区、武昌城区统称“三镇”。宣统三年(1911年)10月10日,辛亥革命首义于武昌,宣布脱离清朝,成立中华民国,建立中华民国军政府,武汉成为革命中心。


  民国元年(1912年),改江夏县为武昌县,废汉阳府留汉阳县,改夏口厅为夏口县。民国三年(1914年),同属江汉道。据民国九年(1920年)5月16日《日日新闻》:当时汉口人口为40万人,汉阳8万人,武昌31万人。民国十三年(1924年),湖北省在武昌设立市政筹备处。民国十五年(1926年),改武昌县城区为武昌市(12月成立市政厅),夏口县与汉阳县城区并为汉口市。


  民国十六年(1927年)1月1日,国民党中央临时联席会议宣布,国民政府在汉口开始办公。武昌、汉口、汉阳三镇合为京兆区,定名“武汉”,作为中华民国临时首都。4月16日,武汉市政委员会成立,武昌市政厅撤销;三镇首次统一行政建制。民国十八年(1929年)武汉分治,武昌、汉阳县城划出,汉口仍为特别市。汉口为省辖市,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改为特别市。


  民国十八年(1929年)6月21日,湖北省政府组建武昌市政委员会。民国二十年(1931年)4月,武昌市政委员会改为武昌市政筹备处。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0月1日,武昌市政府成立,市辖区域面积66平方千米,人口176379人,市区范围东北至任家路,西南至白沙洲,东南至洪山口,西北至长江中线,辖中正、大朝街、宾阳、粮道街、胡林翼、积玉桥、金白洲、徐家棚8个镇公所。12月1日,将镇公所改区。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汉阳城区划归武昌市管辖。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16日,武汉三镇解放;同年合武昌市、汉口市和汉阳县城为武汉市,由中央人民政府直辖。


  1950年,武汉市改由中南军政委员会领导,中南军政委员会驻汉口。1952年,武汉市由中南行政委员会领导,并为其驻地。1954年,武汉市改为湖北省辖的省会城市。1959年,原孝感专区所属孝感、通城、应山、蒲圻、大悟(驻二郎店)、嘉鱼、黄陂、汉阳(驻蔡甸镇)、武昌、汉川、咸宁、应城、通山、云梦、崇阳、安陆等16县划归武汉市领导。


  1960年,撤销通城县,并入崇阳县;撤销嘉鱼县,并入武昌县;撤销蒲圻县,并入咸宁县;撤销云梦县,并入安陆县。辖12县。


  1961年,将孝感、应山、大悟、黄陂、汉阳、武昌、汉川、咸宁、应城、通山、崇阳、安陆等12县划归孝感专区。


  1979年,原属咸宁地区的武昌县(驻纸坊镇)和原属孝感地区的汉阳县(驻蔡甸镇)划归武汉市领导。


  1983年8月19日,国务院批准将孝感地区的黄陂县,黄冈地区的新洲县划归武汉市。


  1984年,设立武汉市汉南区;同年5月,武汉市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为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计划单列市。


  1992年7月,武汉市被国务院批准为对外开放城市;同年9月12日,民政部批准撤销汉阳县,设立武汉市蔡甸区,区人民政府驻蔡甸镇。


  1993年,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开发区。


  1995年3月28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武昌县,设立武汉市江夏区,区人民政府驻纸坊镇。


  1998年9月1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黄陂县、新洲县,设立武汉市黄陂区、新洲区。至此,武汉市下辖13个行政区。

 

  2007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武汉城市圈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2010年1月,国务院批准东湖高新区为继中关村科技园后中国第二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2010年11月,国务院批准武汉吴家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3月更名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5年,武汉市被国家定位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同年7月,武汉城市圈成为国内首个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2016年3月,《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将武汉列为超大城市。


  2016年12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复函要求武汉加快建成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国际知名的美丽宜居城市。 


  2017年4月,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在东湖高新区挂牌。

 

  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以武汉为中心引领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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