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
吉林省素有“黑土地之乡”之称。现有耕地面积553.78万公顷,占吉林省土地面积的28.98%;人均耕地0.21公顷(3.05亩),是全国平均的2.18倍;土地肥沃,土壤表层有机质含量为3%~6%,高者达15%以上。一望无垠的平川沃野,盛产玉米、水稻、大豆、油料、杂粮等优质农产品,具有发展高效农业、绿色农业的有利条件。[14-15] 农用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总面积约1640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6%,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
矿产资源
吉林省已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有89种。其中油页岩、硅藻土、硅灰石、火山渣等11种矿产储量居全国首位,另有钼、锗、镍等41种矿产储量居全国前十位。其中,油页岩已查明储量占全国的54%,开发潜力十分巨大,集中在松原地区。长白山区拥有全国最大最好的矿泉水资源,是世界三大优质矿泉水源地之一。
森林资源
吉林省是中国的重要林业基地,森林覆盖率高达42.5%。现有活立木总蓄量86089万立方米,列全国第6位。长白山区素有“长白林海”之称,是中国六大林区之一,有红松、柞树、水曲柳、黄菠萝等树种。“长白松”为长白山特有的珍稀树种,因其树干挺拔、树皮鲜艳、树形娇美而被称作“美人松”,并列入1999年国务院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
生物资源
吉林省有陆生野生动物445种,其中两栖类14种,爬行类16种,鸟类335种,兽类80种,约占全国野生动物各类数量的17.66%,其中鸟类占全国各类数量的30.36%。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76种,其中兽类14种,鸟类61种;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18种,二级保护野生动物58种,列为国家保护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291种。其中吉林省珲春市“中国东北虎之乡”称号。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品种有东北虎、豹、梅花鹿、东方白鹳、丹顶鹤、白鹤、大鸨等。
吉林省有野生植物3890种,其中地衣类270余种、真菌类900余种、蕨类140余种、裸子植物30种、被子植物2200余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的有16种,其中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3种、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3种。野生食用植物有蕨菜、薇菜、剌嫩芽、松茸、黑木耳、猴头以及山葡萄、山核桃等。东部长白山区野生药用植物资源丰富,被誉为中国三大天然药材宝库之一。
草地资源
吉林省是中国八大牧区之一。全省草地总面积1037万亩,约占全省土地面积的3.6%,其中可利用面积约占全省草地面积的70%以上,主要分布在东部山区丘陵和西部草原。东部草地零散、产草量高;西部草场辽阔,集中连片,草质好,尤以盛产羊草驰名中外,是适宜发展畜牧业的重要地区。近年来,吉林省在西部13个县(市、区)进行生态草保护建设,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减轻草原承载压力,草原植被得到明显恢复。